新加坡:周一(10月30日),一名出租车司机被控在免费搭车后**一名17岁女孩,被判三项**罪名成立。
43岁的Ler Chun Poh在帮助受害者系上或解下安全带时**了她三次,而受害者并没有要求帮助。
法官判定他有罪,说他接受了受害者的证词,并发现控方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案子。
他拒绝了勒的完全否认,认为他是一个“不诚实、逃避和不合作的证人”。
法院获悉,2021年10月29日晚上11点40分之前,乐,又名陆俊宝,独自遇到了受害者。
她当时在蔡竹康大道5号486号街区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前的公交车站。
这名少女当时正在寻找一辆当晚早些时候由男友开的BlueSG出租汽车,因为她以为自己把手机落在车里了。
勒发现了受害者,停下了他的出租车。尽管他知道她没有钱给他,但他还是跟她说话,让她免费搭车。
当时,受害者感到非常担心,因为她试图寻找她的手机却一无所获。她没有做任何示意叫出租车的手势,但当他坚持要载她一程时,她就上了出租车。
她坐在副驾驶座上,这是她和家人坐出租车时的惯常做法。
她问乐要手机号码,因为她想让她妈妈给他转账旅行,但他拒绝了。
受害者在审判中作证说,她没有系好安全带,于是有声音响起。
当勒伸出手来帮助她时,她开始这样做了。根据受害者的说法,勒的手用“不轻”的压力刷了她的胸部。
她说,他没有给她任何警告,说他会抓住她的安全带,或者他会把手伸向她。
她对这种接触感到震惊,但什么也没说。
当他们到达附近的一个停车场时,女孩下车去寻找停在那里的BlueSG汽车。勒呆在他的马车里等着。
她找不到手机,回到出租车上,勒提出送她回家。
女孩说她拒绝了,但他坚持要让她在附近的某个地方下车。周围没有其他人,她说。
最后,她回到了出租车上,但感觉不太好。她说她当时“精神状态不稳定”,满脑子想的都是找手机。
她开始系上安全带,尽管这一次没有提醒,而Let再次伸出手。
他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扣上皮带,再次**她。
女孩再次感到震惊。当他们到达她所在的位置时,受害者开始解开安全带,勒在“帮助”她解开安全带的同时又伸出手**了她。
受害人很快下了车,并感谢勒的搭车,然后向一群陌生人借了手机。
她联系了她的男朋友,然后去了另一组BlueSG汽车的停车场等他。
她后来打电话报警,告诉男友她被出租车司机**了。
勒否认了这些指控。他声称,受害者是自愿上他的出租车的,并称这更有可能是“偶然的”,而不是故意的。
当他对受害者进行盘问时,他问道:“你不认为这对性骚扰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吗?”
他还问她是否觉得“性骚扰”发生时“有兴趣”:“为了,你知道,去骚扰你,那个人必须对你有一些感觉,对吧?”
他还问受害者:“为什么你从不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……你被**,你被抚摸。”
地区法官Soh Tze Bian表示,他在审判中“完全拒绝”勒的证词。
他将于下个月返回法庭寻求减刑和判刑。